- 作 者:中华财税网专家组
- 出 版 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5-04-20
- ISBN:7302098867页 数:265
- 尺 寸:版 次:
- 市场价格:34.00
- 分 类:税务管理 > 其他图书
内容提要
本书特色:
·开创性和新颖性(无论是编写体例还是内容都作了创新);
·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深入;
·专业性;
·实用性。
·本书适合于基层税务工作人员、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员学习、阅读;可作为税务系统创建学习型组织,开展税务人员后续教育活动以及高等院校财政税收专业税收征纳管理”课程的教材。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基础
第二节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
第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
第三章 税收征管改革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城市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和深化
第三节 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和深化
第四节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第四章 税收执法管理
第一节 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办法
第二节 税务系统岗位责任制
第三节 税收执法责任制
第四节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五节 税收执法检查规则
第五章 税务登记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
第三节 工商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交换、共享
第六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一节 传统账簿、凭证管理
第二节 电子账簿、凭证管理
第七章 发票管理
第一节 发票基本知识
第二节 发票的领购、印制
第三节 发票的开具、取得
第八章 纳税申报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第一节 纳税申报
第二节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第九章 税款征收管理
第一节 税款的征收
第二节 代扣、代缴、代收、代征管理
第三节 有关税种的代扣代缴
第十章 税务稽查管理
第一节 税务稽查体系的构建
第二节 税务检查职权与义务
第三节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十一章 纳税服务与税收政策落实工作
第一节 纳税服务工作
第二节 税收政策落实工作
第十二章 税收大案要案管理
第一节 税收大案要案报告制度
第二节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第十三章 税务代理管理
第一节 税务代理基础知识
第二节 税务代理业务规程
第十四章 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专题
第一节 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收管理
第二节 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
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节 国际税务管理
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电子化与信息化
第一节 金税工程管理
第二节 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第三节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
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
第二节 税务行政诉讼
第三节 税务行政处罚
第四节 税务行政赔偿
第十七章 税收法律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违反税收征管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涉税犯罪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预读
第十章 税务稽查管理
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全部活动。它是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实现的一种手段,必然随着税收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它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其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依法纳税的实施。
第一节 税务稽查体系的构建
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是当前我们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普遍推行纳税申报和税务代理制度以后,税务机关的主要力量将转向日常的、重点的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重中之重”,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头戏,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新型税务稽查体系是现阶段税务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所谓税务稽查体系是指税务稽查各要素相互结合而形成的整体系统,它是整个税收征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稽查活动是由税务稽查法规、制度、规程、稽查机构、稽查人员和稽查技术以及稽查监控等稽查要素构成的。税务稽查各要素并不是单个孤立的因素,它们之间存在着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内在关联性,这表现在:
(1)税务法规是整个税务稽查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以法的形式加以规定的基本稽查办法;税务稽查制度是税务稽查法规的具体化和必要补充;税务稽查规程是依照税务稽查法规和稽查制度进行稽查活动的工作程序。
(2)税务稽查机构则是贯彻实施税务稽查法规、制度、规程,开展稽查活动的指挥系统和组织保证。
(3)税务稽查人员是实施税务稽查的具体执行者、操作者。
(4)税务稽查技术是指实现税务稽查的具体方法和采用的管理手段。
(5)税务稽查监控是指整个税务稽查活动的内、外监控机制。它包括税务稽查对内、外监控信息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考核制、稽查责任追究制、税务稽查配套体系、司法保障体系等。
这种互相联系、相互制约、互为补充的内在关系,决定了各要素在税务稽查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即税务稽查机构和稽查人员是税务稽查运行的操作者和行为主体,属主体性要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税务稽查法规、制度、规程是税务稽查运行的依据,主体性要素必须依据它们来操作整个税务稽查系统,因此是中心性要素,起着核心作用;税务稽查方法与稽查手段是税务稽查运行的操作技术条件,是技术性要素,起着关键性作用;税务稽查监控乃是保持税务稽查运行方向的轨道不出偏差的补充手段,属完善性要素,起着维护性作用。
由此可见,用动态的观点认识税务稽查体系,它则是由税务稽查主体性要素运用技术性要素,依据中心性要素,辅之以完善性要素的税务稽查操作运行机制。
我国传统的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中基本上处于辅助的、被动的地位,起着如同消防队应急扑火的作用,其体系不健全、不完备。它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税制,不适应税收分配关系比较复杂条件下的征管运行的需要。建立新型的税务稽查体系和强有力的稽查运行机制,是适应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对于促进税收征管由“驱动式”、“保姆式”向“自律式”方向转化,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化,对于堵塞税收漏洞、避免国家税收流失、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提高税收征收效率等都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评价一个税务稽查体系是否科学、严密、高效,必须用三个基本标准来衡量务稽查各要素是否实现了优化;其二,税务稽查各要素是否实现了最佳结合;其大化。只有同时达到这三条标准的才能视为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务稽查体系。
首先,从税务稽查要素自身的质量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来看,税务稽查体系是否科学、严密、高效,取决于构成税务稽查体系的要素是否适应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税务管理的客观要求。税务稽查法规是否建立和完备,稽查制度是否健全,稽查规程是否规范,税务稽查机构是否高效,税务稽查人员是否优质,税务稽查技术是否先进,税务监控网络是否严密。倘若实现了上述要求,则可以说税务稽查要素实现了优化,其自身素质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是较高的,这是科学、严密、高效税务稽查体系的基本条件。
其次,从税务稽查要素的结合状态来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务稽查体系不仅要有优质高效的要素构成,而且要求实现各要素的优化组合,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各要素的结合状态如何是评价税务稽查体系是否科学的又一重要标志。所谓优化结构是指按照各要素在征管运行中的地位和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建立起的相互配套、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序化的结合体系,形成了有利于有效防止偷、漏税,有效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运行机制。这种结合不是一个静态的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