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准则领域,“趋同”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自2006年2月27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与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签署了诺沃克协议(2008年进行了修订)以后,这两大世界上居于主导地位的准则体系拉开了趋同大幕,且已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成果。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与美国准则的趋同又遭遇了百年不遇的2008年金融危机,这两大因素都加速了IFRSs的更新和调整。
IASB在2010及2011年间颁布了下列新准则或更新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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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9-金融工具
- IFRS10-合并财务报表
- IFRS11-合营安排
- IFRS12-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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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13-公允价值计量
- 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修订)
- IAS27 -单独财务报表(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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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28-联营和合营中的投资(修订)
鉴于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CAS)与IFRSs也已实质趋同——其标志性的事件就是2010年4月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因此,作为对于IFRSs更新内容的回应,财政部在2012年间,在原有38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一系列新准则及修订原有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经过了一年多的征求意见后,于2014年初颁布了以下准则或会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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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39-公允价值计量(新增)
- CAS9-职工薪酬(修订)
- CAS30-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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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40-合营安排(新增)
- CAS33-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 CAS2-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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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41-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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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金融工具规定)
根据文中规定,这些新增或修订准则(除金融工具规定立即施行外)都将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实质上,作为会计政策的变更,新内容的应用,将在2014年全年以及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比较报表上体现出来。
本课程将对已经颁布最终稿的这七项准则和一项规定进行深度讲解。针对修订的准则(即CAS9、CAS30和CAS33),则主要侧重在其新增内容与原内容的差异。学会或者说理解会计准则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