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推荐讲师:安越 发表于:2015-10-23
第一套企业会计制度
从1951年一直到1993年以前都是实行分所有制、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国有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其他会计制度由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缺乏可比性。1993年进行了重要改革,取消了按所有制的分类,缩减了行业类别。1992年底,财政部发布了两则——《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以两则为基础,陆续发布了13个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同时为配合我国股份制改造,财政部在1992年还发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借鉴了国际惯例,企图打破不同行业和所有制企业的界限,1998年财政部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1998〕7号,2001年1月1日起废止)以取代原来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财会字〔1992〕3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仍单独制定了会计制度,不执行行业会计制度。13种分行业会计制度具体包括:
1.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6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2.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69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3.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号
4.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8号财政部令第62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
5.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2号财政部令第62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
6.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3号财政部令第62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
7.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财农〔1992〕344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失效
8.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2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9.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70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10.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财会〔1993〕3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11.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68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1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1号财政部令第16号,自2003年1月30日起失效
13.保险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7号财会字〔1998〕60号,自1999年1月1日起失效;财政部令第62号,财会字〔1998〕60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
十七个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1992年第5号财政部令2006年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财会字〔1997〕21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财会字〔1998〕25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财会字〔1998〕23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财会〔2001〕54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财会〔2001〕5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财会〔2001〕5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2003〕12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财会字〔2000〕6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
第二套企业会计制度
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
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规定,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
200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
财会〔2001〕62号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第三套企业会计制度
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他企业也可以执行。2014年会计准则印发到41号,新修订了5个具体准则,修改了基本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版权声明】文章来源:网络,文中或封面图片来自授权原作者及互联网。为非商业用途使用。
如因版权等有疑问,请于本文刊发30日内联系安越(微信:yuexianghui03)。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最终解释权归安越所有。
上海安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21-58362000
15801919100(公开课24h服务)
15801990967(内训24h服务)
15801990967(管理咨询24h服务)
关注安越官方微信
CopyRight © 安越咨询 版权所有 沪ICP备 05001842深耕欧美管理会计理念,聚焦中国企业实践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