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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处理规定

作者:财政部 来源:财政部 推荐讲师:安越 发表于:2015-10-21

关于印发《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4]2号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我部印发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4年1月23日

 

    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3年12月发布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彩票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和《财政部关于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1〕63号)等会计核算补充规定。为了确保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彩票机构执行新制

    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彩票机构在2014年1月1日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4年1月1日起,彩票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二)彩票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3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4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3年12月31日原账中各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和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4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彩票机构按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彩票机构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查看全文请下载附件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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