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的(国函[1992]178号)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
二00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