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2006年11月版)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

2014企业会计准则又大规模修订了 【2014目录】【权威剖析与应对指南】

关于安越
在长期研究财务管理知识与实践的过程中,安越形成了公开课、内训、咨询、越享会等蜚声业界、独具价值的品牌产品与服务,并始终秉持不断提升服务品质的理念,向企业及个人提供个性、高效的解决方案,倾力帮助其获得成功所必备的财务管理能力。

安越课程体系涵盖百余门课程,面向财务专业人士 / 非财务人员 / 财务总监、CFO / 企业高管人群,并多次荣获中国企业培训行业“百佳精品课程”和“最佳品牌课程”荣誉。